不要拿孩子互相比較,每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

我認識一對夫妻,他們有兩個孩子(這頗為常見),一個孩子多數時候都規矩行事,而另一個孩子則經常調皮搗蛋。

從某種程度來說,這是父母的錯。

為什麼?因為他們的確對那個頑皮的孩子說:「你為什麼不能像姊姊那麼乖?」(不錯,你的眼光敏銳,我剛才違反了教養守則第35條,不過那孩子根本就心不在焉。)如果這不算擺明了向一頭鬥牛揮舞紅巾,那我就不知道該如何形容這個行為了。

如果容許忌妒和競爭在孩子之間滋生,兄弟姊妹之間就無法擁有和諧的關係。所以絕對不要讓其中一個孩子知道,你認為他在運動上的表現比其他孩子好,或是他沒有其他孩子聰明,不夠風趣,沒有才華。然而那並不表示父母得假裝孩子在各方面都一樣好,這樣就太荒謬了。但是父母無須指出那些孩子自己可能都還沒想到的差異性,而且也沒有必要評論不同孩子之間的能力。

真是關鍵所在。

父母可以告訴孩子:「你在美術方面真的很有天分。」而不必說:「你的美術比哥哥好。」本來就是嘛,為什麼要挑剔可憐的哥哥呢。這和說你的美術比張三、李四好一樣不相干吧?不是嗎?然而這樣就給人一種印象,你把孩子看成一組相關人等,而不是個別的個體。拿這個例子來說,這就等於告訴那個可憐的哥哥,他是這組人之中的瑕疵品。

在教養守則中我們知道,讓孩子知道自己的長處是件好事。我要說的是,父母應該在獨立於其他弟兄姊妹的情況下來考量孩子的才華與短處。畢竟孩子彼此間誰比較會或比較不會煮飯、唱歌、跳繩、算術、記錄電話留言、說英文、講笑話、梳理頭髮等等,實際上一點都無關緊要。

當然,孩子可能不會這麼想。但是男孩子通常比較愛競爭,而女孩通常喜歡知道別人的看法。孩子一定會拿些瑣碎的事情來試探你,問你這類的問題:「我畫的圖比她的好看,對不對?」,「我可以跑得比他快,對不對?」那你該怎麼回答?

答案是,你要做到自己小時候承諾過,長大後一定不做的事,躲避這個話題。你可以說:「這很難判斷。你把那些樹畫得好美,樹葉上的紋路畫得很棒;但是她用色好看,著色上也有進步。」;或者說:「你跑得快一點是應該的,因為你比他大兩歲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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