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婚姻迷思」是對於婚姻的不正確信念,容易使人對婚姻有不實的期待,也會阻礙夫妻的溝通和互動,而導致婚姻衝突。
  以下是常見於問題婚姻中,當事人對婚姻的一些不正確信念:

(一)婚姻可以克服單身時未解決的問題
  許多人對婚姻有著不實的憧憬,以為愛情最重要,其它問題都是小事,甚至於認為單身時未處理好的事物,結婚之後便自然可迎刃而解,無須煩惱。
  有些人在婚前,和其他人的人際關係不好,例如與同事不睦、與上司不和、與父母有衝突、與兄弟姊妹合不來、與同學疏離等,只有和戀人相處得來。如果對方是這種人,而你仍抱持「別人都不瞭解他,所以和他處不來」的想法,或者期待婚後,他會改善人際關係,以及對待你會一如婚前般體貼時,恐怕期待會落空。
  又有些人婚前揮難無度,或有不良嗜好(如酗酒、賭博、打架、性好漁色等)時,很可能結婚後仍然如故,因為結婚本身並不會造成人的改變,除非他努力去修正自己的行為。一個人改不改壞習慣,在於其是否具有改變的意願和行動,而不是結婚與否。有些人在婚後會成長,有些人則否,全憑個人的努力。

(二)婚姻中有愛情就應該會給人帶來幸福與快樂,無須努力耕耘
  很多人以為婚姻將會一帆風順,婚後會比婚前快樂。男人們常發誓說:「我一定要給妳過幸福的日子」,可見除了女人期待婚姻幸福之外,男人也期待自己能給妻子幸福。
  事實上,婚姻所帶給人的挫折與艱辛比一般人所想像的要多。若欲婚姻如所預期的快樂,就必須先有一番努力,而且要持續的努力。婚姻中必然會有高潮與低潮,配偶雙方必須不時的耕耘、時時的溝通與解決問題。如果只有愛,卻很少花時間在互相討論與改進婚姻時,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婚姻關係。

(三)結婚之後應該滿足於家庭所給予的幸福,不必再追求家庭之外的快樂
  其實婚姻關係只是人生的一部分,在夫妻關係之外,人還生活在不同的人際關係之中。所以結婚之後,仍然可以追求個人在工作上的滿足、朋友交往的快樂、及休閒嗜好的樂趣。許多快樂來自家庭之外是很正常的,只要是關係良好的夫妻,會互相尊重彼此的交友、工作與正常的休閒。

(四)夫妻是合而為一的,不可分彼此
  很多女性保有「出嫁從夫」的觀念,結婚之後不能獨立自主,在精神與物質上均極度依賴丈夫。男性若取到這類型的妻子,一方面固然可滿足價值感與權力感,但另方面也可魴飽受被依賴的壓力。結婚前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,結婚後應該保持獨立個體的自主性。結婚的目的在於雙方結伴共同生活,可以分享喜樂、分擔憂愁。若誤用了「夫妻一體」的觀念,不論誰依賴誰,對雙方都是一種負擔,因為依賴者與被依賴都會有被牽絆的感覺,那豈不成了「絆」侶。所以配偶雙方必須保有自主性及自由的生活間,才能成為真正的好伴侶。

(五)配偶雙方必須在任何時候都完全互相坦誠
  這個觀念和上個觀念異曲同工,意即當一個人認為夫妻是合而為一的,便會期待雙方毫無隱私,不應分彼此的透明相待。其實,任何事都對配偶誠實以告,對婚姻是無益的。如果向配偶表達真實的情況,把一切喜怒哀樂都坦誠相告,有時反而會傷害了兩人的關係。曾有不少人在參加「會心團體」或各式成長團體之後,把在團體中所學到的表達方式(如真誠、表裏一致等)用到家庭中,卻導致婚姻破裂。
  保有隱私以及適度的隱瞞,如果對兩人的關係有利,而且對配偶是一種保護的話,就不應全然的開誠佈公。
(六)幸福的婚姻不應該有爭吵
  不少人以為真正的愛情不應該有爭吵,也有許多人以為爭吵會破壞婚姻關係。於是當婚姻中有了衝突時,不敢面對衝突,而將問題壓抑下去,久而久之不但問題未獲解決,雙方也就養成相敬如「冰」的行為,以消極的態度去減少接觸與避免爭吵。這種態度是非常不利於婚姻成長的。反之,時時爭吵不休,沒有尋合理途徑解決衝突,對婚姻也是傷害。
  因此,婚姻關係中重要的是雙方必須學習有效處理問題的方法,不可以失去理性的抱怨或吵鬧,也不可以採取鴕鳥心態去維持虛假的和諧,應該建設性的去處理爭執,在不傷害雙方自尊的情形下澄清問題,予以解決。

(七)配偶雙方應該有一致的態度和行為
  許多人以為在態度與行為上的一致是幸福婚姻的充要條件,甚至於認為若相愛的話,就應該有一致的態度和行為,當對方與自己不同時,便覺得對方不愛自己了。要求自己必和須配偶一致,或期待配偶和自己一致,都在誤會婚姻的真義。如前所述,結婚並不表示雙方要失去自主性。許多婚姻問題都起自雙方缺乏接納對方的不同意見與行為的能力,能坦然接受雙方的不同,才是比較健全的態度,也才不會造成不良的婚姻。

(八)配偶不可以自私,甚至於應該放棄個人的需求
  成功的婚姻基於雙方均能滿足做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之需求。當個體能滿足做為一個獨立的人之需求後,才能成為好伴侶,以及扮演好婚姻與家庭中的其他的角色,如為人妻(夫)、母(父)等角色。
  自我與婚姻關係的適度分化不是自私,也不會造成夫妻的疏離,反之,若自我與婚姻關係合而為一,完全失去自己的空間,只為家人而活時,反而不易有真正美滿的婚姻生活。

(九)當婚姻出問題,必然是某一方做錯事
  一般人在出現婚姻問題時,大都把重點放在對方或自己做錯了什麼;爭吵時也都以過去曾犯的錯誤,或已發現的行為為主題。因此,往往落入只問誰對誰錯的陷阱,或者是把時間與精力浪費在無法挽回的過錯中,而未能理性的思考解決之道。
  正確的做法是捨棄尋找原兇的心態,也不要把心思放在責備自己或對方上,而應該從不同的角度來審視問題,例如雙方的關係、個別的角色、自我的困擾等都是值得反省之處。

(十)有了良好的性關係,就能有幸福的婚姻
  性關係良好是幸福是婚姻的必要條件,但不是充分條件,所以良好的性關係並不保證一定能擁有幸福的婚姻。許多女性刻意以性的吸引力來挽住丈夫的心,便是因為觀念錯誤,以為只要性關係好,就能保持好的婚姻。如果配偶只有性的吸引力時,婚姻終歸會失敗的,因為人不可能永遠年輕貌美。每個人都必須在婚姻中建立起性關係之外的吸引力,以取代性的吸引力,例如努力成為良好的精神伴侶、培養個人的成熟風度、善良的心地、寬廣的胸襟、有深度的見識等,都是為了維持婚姻所要致力經營的。
  婚姻生活中除了性關係之外,還有其它重要的層面,尤其是伴侶關係往往凌駕性愛、經濟等方面的需求之上,從有性關係並不保障婚姻的美滿,反而是其他心理層面的滿足為性關係良好的基礎。不過,這並不意味當婚姻中其它各方面都很滿足時,性關係自然會很好。婚姻各方面的圓滿都必須靠兩人努力去經營,性關係亦然。如果婚姻問題純粹起於性關係不良時,應該接受性治療,而不是婚姻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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