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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願意花時間傾聽,並告訴孩子每件事的道理,也是手足可以鄉親所不容或缺的支持力量。

處理孩子的紛爭,父母的大原則是不要主動介入。這是意境上的體會,只能在生活中遇到時,父母再慢慢琢磨何謂「不能言傳」。但是,父母有太多的機會,碰上孩子就吵到您的面前,要您評評理,這時該怎麼辦?

認真地幫忙孩子,解決他們無法解決的難題,是我十年來一貫的態度。我不逃避,我也盡量不嫌煩地耐著性子聽他們「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」。既然孩子需要我的幫忙,我就發自內心地、認真地、盡全力地幫忙,好像法官在審理案件,完全不打混摸魚,只差沒拿出筆記本錄音機而已。

怎麼幫呢?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,就是先聽聽甲說,再聽乙說,然後根據對錯當場做出「裁示」。例如甲錯乙對,就解釋為什麼乙對,如果甲即刻提出 「抗告」,再根據「陳述」做出第二次裁決。

印象中,似乎沒有什麼媽媽解決不了的事。但是,再強調一次,我從不拿什麼「大讓小」、「小聽大」之類的理由來搪塞孩子。因為媽媽願意傾聽,然後 只以「事情的對錯」為最高判斷原則,於是輸的一方,即使不能心悅誠服,但也都能坦然接受。

每天處理這些大小紛爭,十幾年來,從來也不覺得自己有何偉大或是與眾不同之處,直到去年的聖誕假期,先生帶著孩子和公婆去上海探親,我則趁此機會回台灣處理新書的出版事宜。極少有機會與孩子分開的我,沒想到後來一回到家,姊姊就迫不及待地跟我說:「媽媽,妳終於回來了。有件事要跟妳說,等妳等了好久..」「什麼事?」媽媽馬上正襟危坐,孩子既然嚴肅,我也不能嘻皮笑臉。

「就是弟弟在上海的時候常常做我不喜歡的事,叫他住手也不聽。」其實,還是雞毛蒜皮,但是弟弟的確犯了家規—媽媽總是說,別人說不喜歡的時候,即使你在開玩笑,也要馬上停手。雖是雞毛蒜皮,但只要孩子心裡不舒服,我從來不等閒視之。我心疼她忍了這麼久,於是隨口問了:「為什麼不跟爸爸說?」

「爸爸只會搞笑,根本沒用。」姊姊繼續說,「跟爺爺奶奶說也沒用,他們根本聽不懂我們在吵什麼。」

我開始納悶另一個問題,這似乎更值得我的關心:

「平常,弟弟有這樣淘氣捉弄妳嗎?」印象中,他們倆都是極守規矩的孩子啊。

「沒有。弟弟平常不會這樣,因為他知道妳在,妳會管。」

此時我才恍然大悟,做了這麼久的媽媽,我終於明瞭一件事— 原來我不厭其煩地幫孩子解決紛爭和心裡的不愉快,是多麼必要的一件事。

雖然手足紛爭多半是小事,但如果總有一方的心裡不舒坦、不甘願,甚至覺得沒被公平對待,這些小事對於手足的感情,都會變成日積月累的殺傷力。就像姊姊說爸爸以搞笑方式來逃避,以為混過去就當沒事了,但是事情不做了斷,是永遠不會自己消失的。

或許有人會質疑:父母不插手,不是正好能讓孩子練習處理紛爭嗎?但是我覺得,當孩子都已經明確地要求父母幫忙時,就不可以只丟下一句:「你們煩死了,自己解決,我不管。」當父母時常無法主持正義,孩子就可能漸漸發展出自己的「非常手段」,而手足的不良相處模式一旦定型,屆時父母即使願意花上好幾倍的力氣來調整,也常常是無力回天。

所以,趁著第一時間,我們就要認真傾聽,然後公平裁示。孩子很需要父母設立的規矩,以及對各種事情的解釋,讓孩子清楚知道什麼是對的、什麼是錯的,什麼可以做、什麼不可以。父母願意花時間傾聽,願意花時間告訴孩子每件事情的 道理,也是孩子的童年可以快樂、手足可以相親所不容或缺的支持力量。

當了十幾年的媽媽,我現在才悟出這個道理:父母對孩子的付出,不論是時間還是耐心,有時候看似微不足道,但其實在冥冥之中,都會有它存在的價值。

千萬別對孩子說:「我對你的心血都白費了。」

如果真的白費,那可能就是心血用錯了地方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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